詐欺案件經報案或經查緝後,通常是由警察機關直接通報銀行,將涉案的帳戶列為警示帳戶,會暫停該帳戶全部交易功能,匯入款項也會被退回,也就是說整個帳戶就會處於無法使用的狀況,當然也就不能正常提款。
要辦理「解凍」,必須等到「司法程序終結」(例如:不起訴處分、判決無罪等),再拿著有關文件,就近到戶籍地的分局填寫「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」,再由警察機關通報銀行解除警示帳戶,帳戶才能恢復正常使用。
詐欺案件經報案或經查緝後,通常是由警察機關直接通報銀行,將涉案的帳戶列為警示帳戶,會暫停該帳戶全部交易功能,匯入款項也會被退回,也就是說整個帳戶就會處於無法使用的狀況,當然也就不能正常提款。
要辦理「解凍」,必須等到「司法程序終結」(例如:不起訴處分、判決無罪等),再拿著有關文件,就近到戶籍地的分局填寫「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」,再由警察機關通報銀行解除警示帳戶,帳戶才能恢復正常使用。
幫助詐欺雖然不是嚴重的犯罪行為,但因為同時會涉及到民事賠償問題,尤其是被害人被騙的金額高達數十萬、甚至數百萬時,影響重大,因此在面臨賠償官司時,仍須依個案仔細判斷訴訟策略,不可不慎!
因人頭帳戶而涉及幫助詐欺,關鍵在於「是否具備幫助詐欺之不確定故意」,應釐清「民眾個人社會經驗及職業條件」、「民眾需用資金的目的」、「信任對方的原因」、「該帳戶對民眾個人的重要程度」、「民眾是否已獲有利益」、「是否有報案或掛失帳戶等行為」,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處分或是無罪判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