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債還錢,天經地義,這個道理大家都懂,但在很多情況, 債主可能基於種種原因,直接表示:「你不用還錢了!」這句話讓債務人放上了身上的枷鎖,從此海闊天空。這種劇情在現實生活中不算少見,而且在法律上確實也會有「不用還錢」的效果─那就是「免除債務」。本文有詳細說明。
分類: [ 債務問題 ]
我根本不該清償這張本票-關於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!
本票常常被濫用,例如:偽造他人名義簽發本票、脅迫他人簽發本票、明明已經清償債務但對方卻不返還本票、雙方之間根本沒有任何債務關係…等爭議。
若驚覺有人拿著本票向法院聲請對您的財產強制執行,須向法院提起個官司→「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」+ 「聲請停止強制執行」。本文將詳細分析。
欠錢不還就是詐欺?地檢署不是討債公司
債務糾紛絕對不等於刑事詐欺罪,在提出刑事告訴前必須先仔細釐清事實經過;相對的,莫名被提告刑事詐欺罪,也應謹慎的面對司法機關,積極爭取不起訴或無罪。
對方已惡意脫產的對策─撤銷訴訟與毀損債權罪
除了可以用假扣押避免債務人脫產之外,對於已經脫產的債務人,可以提起民事撤銷訴訟,而且也可能提告刑法上毀損債權罪!
避免對方惡意脫產的對策─假扣押
官司打贏了,但對方早已脫產怎麼辦?為了避免這種情況,可以考慮使用假扣押的方式,既避免對方脫產、也同時施予壓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