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公共場合「說」出侮辱別人的話,大家都知道會成立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;但如果在公共場作「做出某些動作」,其實也是一種侮辱行為,也會成立公然侮辱罪,這篇文章有詳細說明!
分類: 談談刑事法
罵人沒指名道姓有問題嗎?重點在於能不能特定對象!
大家都知道在公開場合謾罵或誹謗別人可能會有刑責,甚至有人腦筋一轉,認為只要沒指名道姓,應該就沒問題了吧?但在法律上並不是這樣,本文來告訴您答案!
我罵使用暱稱的人也有事?網路化名=真實的人?
在網路世界中,使用者不見得會使用自己的真名,如果我在網路上謾罵「某個暱稱」,我有可能會成立公然侮辱嗎?律師有詳細解說!
網路言論也可能觸犯妨害名譽!
電腦及手機是我們習以為常的生活工具,而網路上有許多公開平台,例如:臉書、GOOGLE、Dcard、PTT…等,隨手按按就可以發表言論、交談,不過要小心的是,網路言論如果不慎,也可能觸犯妨害名譽相關罪名!
自首後又消失無蹤,等於沒自首!
犯下罪後,雖然在馬上自首,但有的人接著就消失無蹤了,甚至演變到拘提、通緝,這樣真的可以符合自首減刑的前提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