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造假的法律責任不輕!

呂昀叡律師

(圖片來源:網路)

一、偽造車牌、塗改車牌,罰錢又有刑責:

有些民眾因為車輛牌照被吊銷,但又有開車上路的需求,因此動了歪腦筋,上網請人製作一個壓克力材質的假車牌、或者乾脆自己製作假車牌(這種行為是「偽造」),掛上車輛後再上路。

還有一類民眾,因為不想吃上交通違規罰單,因此在把自己車輛的車牌進行塗改,變成另一組號碼(這種行為是「變造」),到時候交通違規被拍照時,怎麼查也查不到自己。

但這些行為,不是單純吃罰單而已,甚至還有刑事責任!

二、偽造車牌,罰款有規定:
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,針對車輛使用偽造、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者,處以新臺幣3,600以上10,800元以下罰鍰。

三、偽造車牌,另會涉及刑事責任:

首先,汽車牌照為公路監理機關所發給,具有公文書性質,且又屬行車之許可憑證,屬於特許證之一種,如果偽造、變造車牌,會造成公路監理機關以及警察機關在管理上造成不正確的結果,因此會成立刑法第212條之刑責:「偽造、變造護照、旅券、免許證、特許證及關於品行、能力、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、介紹書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」

四、如果我只是單純使用假車牌車?

「如果車牌並不是我造假,而是別人造假、由我拿來使用,這樣我也會有刑責嗎?」

如果明明知道車牌是假的,竟還拿來使用,這種行為當然也該予以譴責,刑法第216條另也會處罰使用假車牌的人:「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,依偽造、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。」

五、某些個案,仍有無罪之可能:

在多數人共同使用車輛的情形,例如夫妻共同使用A車輛,老公偽造車牌,但老婆並不知情,如果未來車輛被查緝,刑責當然只會落在老公身上、老婆並不會有刑責,理由很簡單,以上罪名處罰的是「故意」犯罪行為,如果老婆並不知到偽造車牌的事實,當然就不會成立以上罪名

結論

偽造車牌不但會面臨行政罰鍰,也會有刑事責任,只不過刑責並不算重,在個案中也必須和律師好好討論是否要爭取緩起訴處分、又或者有無罪的空間。


呂昀叡律師-咸正法律事務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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