呂昀叡律師

一、法院花時間審理案件,終究是要作出判決:
不論是民事、刑事或是行政案件,法院花時間調查證據、釐清事實,最後要作出判斷結果─也就是「判決」。
法院會在最後一次開庭時,當庭宣布「將在某月某日某時宣判」,當事人可以在這個指定時間到法庭,親自聽法官宣示判決結果(也就是有罪、無罪、被告要賠償金額、駁回訴訟…等),接著再等判決書來看看判決理由是什麼。
有時客戶會詢問,我當天一定要到法庭嗎?有沒有其他方法可以知道判決結果?
二、到法庭聽判決並不常見,有其他方法了解:
以筆者的執業經驗來說,到法庭聆聽判決的情況並不常見,一來對於當事人來說又是一筆時間與金錢的消耗,二來其實也有其他方法可以知道判決結果。
- 當日聯絡書記官:
在當天判決後,可以直接聯絡書記官詢問判決結果,但有時書記官可能一整個下午不在辦公室、或有其他公務等原因而聯絡不上,那就要耐心等一段時間再去聯絡詢問,真的聯絡不上就要等到隔日再聯絡了。
- 當日網路查詢:
如果上(一)的方法不順利,其實當天晚上也可以上網查詢案件的判決結果,可以進入司法院的判決主文查詢系統(http://csdi.judicial.gov.tw/abbs/wkw/WHD1A00.jsp),選擇法院、案件類別、然後輸入案號資訊,可以看到如下的畫面,那就是判決結果了!

結論
司法院有設置判決主文查詢系統,方便民眾查詢判決結果,不需要特別勞心勞力跑到法庭旁邊!
呂昀叡律師-咸正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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